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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有才、高陈明被查,左锁粉一审获刑十四年

2024-09-06 23:22 来源:灿文网 点击:

马有才、高陈明被查,左锁粉一审获刑十四年

云南省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组原组长马有才主动投案

据云南大理州纪委监委11月15日消息: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组原组长马有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大理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马有才简历

马有才,男,汉族,1971年9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大理州委组织部主任科员、人才科科长、远程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副书记,南涧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领导干部高陈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领导干部高陈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左锁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1月15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左锁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左锁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左锁粉利用担任江苏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淮安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江苏警官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8余万元;2017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左锁粉利用曾任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案件处理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5万元。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左锁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鉴于左锁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综合:云南省纪委监委、江苏高法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