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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县长和县长有哪些区别?

2024-09-06 21:41 来源:灿文网 点击:

代理县长和县长有哪些区别?

代理县长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县长。县长空缺时,上级党委部门为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明确一位干部作为县长拟任人选,然后由地方人大授权,履行县长的职权。

代理县长可以履行县长的职责,与县长有同等的职权。那么,代理县长履行县长职权需要经历哪些干部任免程序?

第一、确定代理县长为县长拟任人选。

全国绝大多数县长都是省管干部,由省委确定代理县长为县长拟任人选。县长位子空缺时,省委可以明确一位副处级干部或正处级干部作为县长拟任人选。比如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市直单位局长、省直单位处长等干部,都有可能作为县长拟任人选。

第二、由党委任命代理县长相关党内职务。

干部被确定为县长拟任人选后,同时会被任命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可以参加县委决策,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第三、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为副县长

代理县长变成县长还需要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县长拟任人选为副县长、代理县长,只要具备了代理县长身份,就可以履行县长相应职责了。

代理县长与县长有哪些区别?

第一、行政级别不同。代理县长可能是副处级,比如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被确定为代理县长。也可能是正处级,比如市直单位局长、省直单位处长被确定为代理县长。

第二、相关职务不同。代理县长未选举为县长时,其职务只是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代理县长可以履行县长职权,但并不是县长。

第三、发展路径不同。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作为县长拟任人选,是提拔重用。市直单位局长、省直单位处长作为县长拟任人选属于进一步使用。县长可以直接提拔为副厅级领导或重用为县委书记等。县长比代理县长有更宽广的职业发展前景。

总之,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长空缺时,省委确定的县长拟任人选只能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为副县长、代理县长。毕竟,“一府一委两院”的主要领导必须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命程序比较严格复杂。党委部门为了确保县长空缺时,县政府工作的连续开展,代理县长也就应运而生了。从法律层面上看,代理县长可以履行县长同等职责,可以提名任免副县长、县直单位局长等,是县政府主要负责人。